A-Tick认证
时间:2021-03-27
由澳大利亚通讯局为通信设备核发强制性认证标志。
一、基本介绍
A-Tick是由澳大利亚通讯局(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简称ACA)为了通信设备核发的认证标志。
二、标识要求
1、进出口必须依照以下步骤使用A-Tick:
(1)产品执行ACA技术标准测试;
(2)向ACA登记使用A-Tick;
(3)填写“符合声明表”(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Form),并和产品符合记录保存一起;
(4)在通信产品或设备上贴有A-Tick标志的标识(label);
(5)销售给消费者。
2、电讯设备的A-tiok要求
根据澳洲电信法1997第21部分,曲澳洲通讯媒体管理局胡脱负责进行有关电讯的消费者设各和消费者连线的技术管理。ACMA为此引入了基于产品标签和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自我管理体系,这一体系按照电讯标签公告2001来实施。符合性要求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这类产品符合管理当局要求的相关技术标准以及在提供或连接到电讯网络之前得到了适当的标识。有关技术标准涉及到关于集成电讯网络的用户和操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提供标准电话服务的电讯网络的互连可用性以及实现紧急呼叫服务.
澳洲制造商和进口商或其授权代理必须在标签公告中规定的产品上贴上A-tiok标签或者不符合标签。
三、认证范围
任何能够连接到运营商或运营服务提供商的公共电讯网络上的消费者设备和消费者连线都属于标签公告中定义的电讯产品,例如应答机、移动电话、传真机、话机(包括无绳电话)、调制解调器等,电讯产品除三相供电,以及大型的通讯产品外,都属于STEK业务范围。
四、工作流程
1、企业准备公司信息、产品信息、产品说明书、规格书等资料;
2、有资质的第三方的实验室评估产品,确定执行的测试标准;
3、测试如出现不符合项,实验室会对产品进行整改以符合并达到澳洲标准要求;
4、测试通过,出具测试报告;
5、提交测试报告至澳洲发证机构进行文件审核;
6、澳洲审核通过,核发RCM证书;
7、我司可全程代理服务,客户对提供的资料负责。
五、申请资料
1、申请表;
2、澳洲代理商资料(我司可代办);
3、在认证前提供用于产品制造的元件或原材料的详细资料(必要时);
4、产品规格书、使用说明书、BOM等((英文或者认证国语言);
5、其他必要的资料
六、证书模板
证书模板:略
七、其他
A-tick属于强制性认证。自2001年11月起,澳大利来/新西兰的FMI申请合并;如果产品要在这二国销售,下列文件在行销前必备齐,以备ACA“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或新西兰( Ministry of Economio Deve1opnlent)当局随时抽查;
1、测试报告-必须由NATA或与NATA互让之认证机构,如NVLAP或 A2LA认可的实验室核发才有效,否则要求样品送测机率非常高。
2、"Application to usc the C- tickMark" Form—必须由澳大利亚/新西兰公司或进口商签名负责。
3、“Suppller′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Form-必须由澳大利亚/新西兰公司或进口商签名负责.签名负责之厂商,有责任确保销售之产品仍符合EMI方面的规定。
4、原始之设计图稿及规格书(如:线路图、方块图、User′sManual和 Service Manual等).
5、叙述制作时之生产检查程序,以确保EMI特性之维持。
6、任何会影响到EMI的变更叙述和必要之测试记录
7、请与我们联系,我司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服务。